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委聯系服務專家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17〕32 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市委掌握聯系高層次人才服務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委聯系服務高層次人才工作以“團結引領、分層服務、動態管理、發揮作用”為原則,堅持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動引導、工作上創造條件、生活上關心照顧,激勵專家人才積極投身自貢振興發展實踐。
第三條市委聯系服務高層次人才工作在市委領導下,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人才辦”)牽頭抓總、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簡稱“成員單位”)負責具體聯系服務,專家所在單位承擔聯系服務直接責任。
第二章 聯系對象
第四條聯系對象包括自貢行政區劃內各種隸屬關系、各種經濟性質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中,在本行業、本領域專業造詣深、創新能力強、瞄準國際科技前沿、處于國內領先水平的戰略型科學家和科技領軍人才;重點產業發展急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優秀企業家;在生產服務領域等基層一線技術精湛、帶動培養大批青年人才和農民脫貧致富的技術技能專家代表;在行業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權威性和引領性并為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
聯系對象須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規范。主要從《自貢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試行)》相應人才類別層次或其他相應層次的高層次人才范圍中確定(存在管理期的,應在管理期內),省委掌握聯系高層次人才名單中的在市專家自然納入市委掌握聯系范圍。
第三章 聯系方式
第五條市委聯系服務高層次人才采取市委集體聯系、市人才辦統籌聯系、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類聯系、專家所在單位直接聯系的方式,為其提供精準服務。
第六條市委集體聯系服務方式主要包括:
(一)召開專家人才座談會,宣傳路線方針政策、通報工作情況、加強思想交流、聽取意見建議。
(二)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市領導至少走訪慰問2名聯系對象。
(三)市領導根據工作安排,通過調研走訪、會議座談、工作交流、電話信函、新媒體等方式,與聯系專家保持經常性聯系。
第七條市人才辦統籌聯系服務方式主要包括:
(一)配合市領導、會同有關單位,通過調研座談、走訪慰問、培訓培養、學習考察、休假聯誼等多種方式,與專家保持經常性聯系。
(二)依托各類干部院校、高等學校等平臺,將聯系對象作為重點,納入國情黨情研修等培訓班次。有計劃地組織聯系對象深入基層一線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開展國情黨情研修考察。
(三)常態化收集聯系對象急需解決的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結合平時掌握情況,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提出建議意見。
第八條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類聯系服務方式主要包括:
(一)準確掌握本行業、本系統、本領域聯系對象的基本情況,通過登門拜訪、座談交流、個別談心、寄送慰問信、休假聯誼、電話、網絡等方式加強日常聯系。
(二)堅持在重要節日和專家取得重大成就、罹患重大疾病、遭遇特殊困難時走訪慰問制度,了解情況、肯定成績、提供幫助。
(三)常態化收集聯系對象急需解決的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匯總梳理、建立臺賬,定期研究解決。
第九條專家所在單位直接聯系服務方式主要包括:
(一)準確掌握并實時關注本單位聯系對象動態信息,聯系對象工作調動、職務職稱變化、取得重大成就或突發重大情況時,應在2個工作日內同時報市人才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相應的成員單位;退休或年滿60歲,應提前1個月同時報市人才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相應的成員單位。
(二)配合市人才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成員單位,做好聯系對象困難問題、意見建議的收集、匯總、上報、反饋等工作,積極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第四章 服務內容
第十條市委聯系服務高層次人才工作,要重點加強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充分發揮聯系對象作用,切實強化工作生活服務保障。
第十一條要注重加強聯系對象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
(一)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采取政策解讀、集中學習、座談交流、專題報告等方式,加強政治理論培訓和形勢政策教育,引導廣大專家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凝聚發展共識。
(二)定期向聯系對象通報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重要情況,聽取他們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建議。
(三)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專家代表列席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有關會議,鼓勵引導其積極參政議政。注重在聯系對象中發展黨員工作。
第十二條要充分發揮聯系對象在重大決策、自主創新、脫貧攻堅、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
(一)發揮聯系對象在重大決策中的參謀助手作用。優先推薦吸納聯系對象加入各級、各類新型智庫,鼓勵他們圍繞重大發展戰略、重大項目建設、重點產業規劃等,提供可行性論證和智力服務,為全面推動自貢高質量發展積極建言獻策。
(二)發揮聯系對象在自主創新中的引領示范作用。支持建設高層次人才產業園、院士(專家)工作站和技術轉化中心,鼓勵他們圍繞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新材料、航空與燃機、電力裝備、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等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鹽及鹽化工、食品加工、紡織服裝等三大傳統產業,電子信息、石墨烯、頁巖氣等三大潛力產業,面向科技前沿、經濟主戰場和自貢發展需求,在科技攻關、產品研發、成果轉化等方面攻堅克難、作出表率。
(三)發揮聯系對象在脫貧攻堅中的智力支撐作用。組織專家深入脫貧攻堅一線,開展結對幫扶、技術指導、示范培訓、咨詢服務等工作,推動更多專家智力在基層轉化。
(四)發揮聯系對象在人才培養中的影響帶動作用。積極支持他們領銜組建科研、技術團隊,凝聚和培養青年科技人才。成員單位要會同專家所在單位,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對同一學科、專業的青年人才進行對口指導、重點培養,發揮傳幫帶作用,形成可持續發展的優秀人才梯隊。
第十三條要強化聯系對象工作生活服務保障。
(一)市人才辦會同有關單位,常態化開展政策咨詢、項目申報、培訓培養、專題講座、投資融資、成果發布對接等服務和支持,支持專家創新創業。
(二)組織健康體檢、療養休假,舉辦健康知識講座、聯誼聯歡等活動,切實關心專家身心健康。
(三)各級高端人才服務中心要將聯系對象納入重點服務范圍,及時掌握其工作、生活急需解決的困難問題,協調幫助解決。
(四)聯系對象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罹患重大疾病、進行重大手術或傷殘、病危時,應及時看望慰問,視情況適當發放慰問金。
第十四條重視挖掘聯系對象中涌現出的優秀專家和團隊典型,廣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高尚道德和科學精神,營造尊重人才、見賢思齊的良好環境,增強其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
第五章 管理
第十五條動態管理制度。對因違規違紀、違法犯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處罰的,工作中因個人責任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重大損失的,嚴重違反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離職或調離自貢的,按《自貢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試行)》被撤銷認定結果的,不再納入聯系服務范圍。
第十六條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聯系對象工作調動、職務職稱變化、取得重大成就、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罹患重大疾病、進行重大手術或傷殘、病危、逝世等事項,所在單位應及時書面報告市人才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相應的成員單位。聯系對象逝世后,所在單位應第一時間口頭報告并及時書面報送訃告、生平簡介等相關資料。
第十七條目標考核制度。聯系服務工作納入各區縣、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作為評價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市人才辦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